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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聘立法缺位之惑
更新:2007-1-24 10:05:15    来源:中人网 发表评论

黑名单PK招聘黑招:令人束手无策的黑招

在企业掌握话语权的求职季节,招聘企业的“黑招"总是令大学生们束手无策。汪全街是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专业2006年的应届毕业生,2005年9月初,在国内一家专门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上,他发现北京一个名为博源伟业的房地产公司正在大规模招聘。更让他眼前一亮的是,这个公司特意标注“没有工作经验的应届毕业生优先"。于是,小汪给这家公司投了份简历。没想到,小汪很快就收到了公司的面试通知;而更让他想不到的是,面试不但顺利通过,对方还建议他应聘总经理助理的职位,还向他描绘了这个职位的待遇。这个职位不仅上四险,薪酬方面也有规定,如果跟他们签五年的工作合同,就能给一个北京户口,还有住房分配。如此优厚的条件让小汪对未来充满希望。他又参加了复试,并再次顺利通过而进入试用期。这时,公司领导说正式工作前要先参加为期3天的培训,须交430元培训费,先由员工自己垫付,然后公司给报销。

小汪的家乡,是江西上饶的一个国家级贫困县。430元钱对小汪来说,是他一个多月的生活费,尽管钱不少,小汪还是按要求交了钱。3天的培训很快就结束了,拿到了培训合格证,小汪就开始正式上班了。而正式上班的第二天,公司要求他把事先签订的劳动协议书先交上来。小汪当时也询问为什么公司有一份协议了还要收他的协议呢?公司的人回复说是需要两份才行,用完就会归还给他。顺利地找到了一份待遇优厚的工作,小汪满心欢喜。按照公司要求,他还要先在基层锻炼一个月做接线生的工作。小汪很珍惜眼前的机会,工作十分认真努力。一个月很快就过去了,终于到了发第一份薪水的时候,而这时公司却消失了。小汪告诉记者,第一个月结束的时候正好赶上“10.1"长假,长假结束后,公司就不见了踪影。一周之内,小汪又去找了两次,面对他的仍然是一座空楼……像汪全街这样的大学毕业生求职案例,在现实中颇为常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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